应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县十一名人大代表在县人民法院旁听了两个案件的审理,代表们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了评议,效果良好。
9月9日、25日,“贺XX受贿案、张XX等人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围绕两位公诉人在出庭工作中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讯问、询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辩论、应变能力,公正执法能力,法制宣传能力等评议内容,代表们仔细观察、认真聆听、客观公正地填写评议表,中肯地就出庭规范、出庭技巧、出庭效果等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一致认为,评议既是检察院技能训练、业务检验、培养砺炼公诉干部的舞台,也是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还为人大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更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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