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人员,担负着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反映人民利益和要求的重任。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责任愈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少数代表履职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甚至缺位,履职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不仅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正常发挥,还弱化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融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为一体,在全县探索并推行“一报告三评议”工作新机制,填补了代表履职缺乏保障和约束机制的空白,既促进了代表履职,又为广大选民监督代表履职开辟了“绿色通道”,使人大代表由“要我履职”变为“我要履职”,履职由“干与不干一个样”变为“阳光履职”,代表与选民、与“一府两院”由“单向联系”变为“三方互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一报告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旨在增强县乡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丰富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听取、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一府两院”及各职能部门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从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直接关注政府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行为;探究政府工作有监督,代表履职有平台,选民意见有回音的责任机制,有效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报告”即在本年度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一个月内,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向本选区选民报告人代会主要精神,并提出本年度履职计划,听取选民的意见,回答选民的询问。“三评议”:一是组织代表评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评议时间为每年7-9月。评议内容为当年度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所提全部或部分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参评人员由议案建议领衔及附议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组成。采取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对测评不满意的议案建议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二是组织代表评议“一府两院”落实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议时间为每年9-11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人代会上政府、计划、财政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调查,分别听取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的情况汇报,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作出评价,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建议。三是组织选民评议本选区选举的人大代表。评议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组织部分选民或选民代表听取本选区选举的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按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评议情况作为代表考核及表彰奖励的依据。
二、“一报告三评议”的主要做法
“一报告三评议”是在总结历年代表工作和监督工作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方案形成以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明确目标责任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积极落实、讲求实效,有效开展了“一报告三评议”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一报告三评议”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的具体内容;作为拓宽人大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方式进行深入探索;作为创新代表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全面提升履职为民的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畅通民意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来抓紧抓实。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为“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常委会立足全局,将“一报告三评议”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激励机制。
2、夯实基础,务求取得实效。
为确保“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抓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在“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实施前,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主动征求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多次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研究室进行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二是抓组织,打造精品工程。“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实施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依法确定每一环节的评议对象、内容和程序,精选每一环节的参评代表和人员,确保评议有的放矢;每一环节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议前的视察和评议后的跟踪督促检查,务求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抓保障,确保代表履职组织、时间、经费保障“三到位”。县人大常委会把“一报告三评议”方案印发到每位代表手中,让代表提前了解人大常委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以便于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的矛盾,避免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时间上的“撞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每年县财政拿出不低于50万元用于经费用于县乡人大基础设施建设;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400元增加到1200元,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200元增加到600元;对无固定收入的县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履职补助100元。
3、创新方式,增强工作活力。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活动采取实地视察、民主测评、专题询问、建议意见和走访选民等单一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视察:选择人民群众关注或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实地视察,提出建议意见。民主测评:由县人大常委会召集代表,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代表在向选区选民述职后,选民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询问会议,人大代表就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计划、财政工作报告中的50个具体经济、社会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由县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意见建议:代表就“一府两院”各部门落实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进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发言,梳理汇总成书面整改意见书,交“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办理。走访选民:代表定期深入到选区,了解选民呼声,回答选民疑问;对选民的提问,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不能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县人大常委会以发放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代表和选民“一报告三评议”工作主要内容,让代表和选民进一步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促使代表和选民统一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每一次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和履职情况。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曲靖日报沾益记者站、县人大网站等新闻媒体均结合工作实际,对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开展“一报告三评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内容突出县乡人大创新方式,推动工作的具体事例;突出代表立足岗位,在参与决策、监督协调、联系选民等方面的生动事迹。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县人大常委会视情况适时组织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于指导全县“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具体来讲,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五点:
1、深入宣传了人大制度,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通过“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进一步加深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普通群众更加全面地掌握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直观地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性质。
2、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
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人大代表绝大部分都为兼职,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很难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让代表相对集中精力和时间,听取、收集和整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目前“加强学习强素质,问需于民汇诉求,建言献策促发展,遵纪守法作表率”已成为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一种常态活动。
3、增强了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明显提高。
通过组织代表对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给承办单位明确了办理时限,确定了办理的目标和任务,规范了办理的程序和方法。此举把以往由议案建议提出人面商决定满意与否的做法,转为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不仅破除了过去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走程序,敷衍搪塞,应付了事的现象,还以点带面,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建议的落实和解决,得到了上级部门、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如《关于在西平镇望海新区规划农贸市场的建议》交办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研究解决措施,结合旧城改造的需要,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200万元,在玉林山水东侧经四路旁新建了望海农贸市场,市场规模为2800平方米,共有铺面和摊位200余个,使用年限为50年。目前,该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极大地方便了望海片区市民的生活。又如《关于恢复龙华大道亮化、绿化的建议》,县政府投资310万元,对该大道的绿化、亮化工程进行改造,绿化改造面积达9200平方米,安装修缮路灯168组,亮灯率达100%。该建议的办理改善了龙华大道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县城品位。
4、增强了工作活力,提高了人大工作实效。
根据“一报告三评议”的工作要求,县人大各委(室)坚持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这既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又推进了常委会的科学决策。在评议方法上,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柔性监督方法与询问、票决等刚性监督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了监督内涵,增强了监督效果。在工作衔接上,县人大常委会既注重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好“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又注重帮助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县形成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推进了部门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报告三评议”实施的过程,是一个集思广益、集中民智、运用群众智慧,推动部门工作的过程。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评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会议和人代会上通过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议会议上,代表们本着“成绩找够、问题找准、建议可行”的原则畅所欲言,给予客观评价。当部门工作有成绩时,代表们诚心总结经验,以推广指导全局;当部门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时,代表们客观分析,从诚心解决问题、促进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改进建议。这种把代表“请出来”、把选民意见和建议“带上来”、把“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工作“摊开来”的作法,一方面让代表与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流,让代表了解部门的工作方法、措施和成效,以及困难和不足并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部门还可以倾听到更多的来自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心声,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备注:此文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2月1日在《曲靖人大》、《云南人大工作研究摘编》上刊登。
沾益县建立“一报告三评议”新机制推进人大工作
更新时间:2012-02-21 来源:沾益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保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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