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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第一、第二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
更新时间:2018-02-12    来源:   作者: 张叶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2018年2月1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分别在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强莉坤,第二党支部书记潘绍龙的主持下进行,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会议还邀请了机关非党同志、区纪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同志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朝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友书等领导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在组织生活会上,一是传达了区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文件的通知》(沾组通〔2018〕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和要求;二是两个党支部就班子工作情况分别报告工作,按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三是全体党员相互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就如何整改作了表态性发言;四是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位党员同志敞开心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深查细剖思想问题、意识问题,自我批评严肃深刻、触及灵魂,相互批评坦诚相见、有的放矢,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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