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镇第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重点建议2件,建议41件,共涉及8个方面:村组干部待遇方面5件,人居环境提升方面1件,水利设施方面8件,交通道路方面9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件,教育方面2件,殡葬改革方面5件,其他方面8件。
会上,党委委员、副镇长柳照林对44件议案、建议进行了交办。对每件议案、建议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及站所。柳照林要求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带头答复代表;在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督办催办、面商沟通、审核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办理工作,做到“五定”(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确保交办任务有人接,事事有人办,件件有落实。
党委书记吕兴林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做到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办理措施更加明确、办理效果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