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沾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更新时间:2015-05-08    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   

  沾益县人大机关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根据年初预算,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出国(境)费预算费用 万元,为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 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15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上一篇:关于沾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下一篇:沾益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分享到: 收藏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