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费
根据年初预算,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出国(境)费预算费用 万元,为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沾益县人大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5 | 15 |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